Ⅳ · 2. 神人调化与经济伦理的再生

将基于神人调化的回归式(回归的)社会契约主义分配观与经济伦理相关联加以考察:回归式(回归的)社会契约主义分配观,以循环之力再生“今日发展了菩萨资本主义的社会契约主义所意外招致的经济伦理丧失”。

最初为解决“正义之实现”这一经济伦理问题而成立的佛教,在被儒教之力所压、偏于循环论之际,传播到西方,与西教积极的博爱精神相结合,发展为如康德主义般的社会契约主义,极大地振作了人类的经济伦理。然而,社会契约主义所振作的人类经济伦理,因西教所具循环性之不足而反遭大幅倒退,沦为“伦理欲望肥大、现实反映寒酸”的伦理虚无主义。因毫无灵活性的社会契约主义所招致的精神凋敝,人类丧失了“正义之扩大”这一经济伦理,上流层沉溺于极端相对主义,一般人沉溺于失范(anomie)。生活于资本主义中的现代人,与不义妥协,伦理自尊受创,艰难地撑过每一天,未能实现任何积极的正义。

针对人类的经济伦理危机,大巡的回归式社会契约主义不同于“仅将‘在市场上不比他人吃亏之正义’规定为正义”的西方社会契约主义,而是立足经济之循环性,将“制度之基础结构改革”这一正义之原初力量的复活,作为现代经济伦理危机的替代方案提出。大巡的回归式社会契约主义:第一,先强调菩萨资本主义的循环经济动机恢复思想;第二,将社会契约主义之经济伦理再生的问题点诊断为循环性之危机;第三,将神人调化作为社会契约主义分配观之经济伦理危机的替代方案提出;第四,展示“社会契约主义以神人调化思想而变化的回归式社会契约主义”是何种形态。

首先考察大巡的回归式社会契约主义复活菩萨资本主义“重视循环性的分配观”、从而振作经济伦理:在大巡思想中,分配是循环之结果,故只要不妨碍循环,对分配之欲望便依回归性(回归性)而受到极大强调。

上帝对卑贱之人也必用敬语。金亨烈每见上帝对自家长工池南植使用敬语,深感过意不去,便请求道:“此人是小人的长工,请您降低言辞。”上帝便说道:“那人是你的长工,与我有何关系?这乡里自幼成习,言辞难改,但到别的州郡,无论面对何人,都要一概敬重。此后嫡庶之名分、班常之区别皆无。”(《典经》教法第一章第十节)

上文认可了关于“基本正义”的社会契约主义式分配观。基本正义又延伸为“公正的机会均等”。[585]如佛教因果报应般的缘起论一样,在作为循环论的大巡思想中,也以“曾被抛弃、毫无名色”为原因,而使机会公平地轮转。公正的机会均等成为“自尊之社会基础”的根基。过去韩国的身份制度堪比印度,但韩国相比仍残留种姓制度的印度,几乎不存身份制度,与英国、美国、日本等先进国相比,也被誉为最为民主化的国家。《典经》记录之当时,“废除嫡庶之名分、班常之区别”乃是难以置信之事,但历史却朝着与《典经》一致的方向流去。因东方古典的“尊敬年长者”观念,人们常将大巡的分配观误解为等级式的分配观,但大巡思想的分配观,只要以循环为前提,便比社会契约主义分配观更为积极。

接着考察大巡的回归式社会契约主义将社会契约主义之经济伦理再生的问题点诊断为循环性之危机:在大巡思想中,公正(公正)是经济循环之核心关键,故极为批判“否定外面收拾等共同体性参与”的社会契约主义式人事(人事)。

如此诸事皆解之后,上帝对京五说道:“我知你有钱七十两而求之,何故如此欺瞒?”他正色禀道:“实在没有。”次日,京五之家进了盗贼,那笔钱尽数被劫。上帝闻知此事,说道:“我知那钱被冤仇之神所犯,为拯救苍生而求之,他却不听。”(《典经》行录第三章第十六节)

上文展示了:社会契约主义因强调正义,在接纳并扩大发展“被儒教所压、未能正常发展的菩萨资本主义”上虽有贡献,却无视作为正义之基础的共同体、过度强调个人义务,反而使作为正义之基础的社会崩坏,连基本的正义也一并崩坏,使经济伦理极为凋敝。尤其指出:将“以社会制度改革为功能”这一正义之本质的财货,仅用于“财利”这一个人目的,从而决定性地破坏了连个人的经济循环。

接着考察大巡的回归式社会契约主义针对社会契约主义分配观之经济伦理危机所提示的替代方案:回归式社会契约主义与“在个人之义务履行与对违法者之制裁之间优先个人义务履行”的社会契约主义相反,展示出“优先提示对违法者之制裁伦理”的神人调化。[586]所谓神人调化,是指如下之理:如多米诺中最初之原因绝不消失,而是或增大或减小、最终必定回归于自身的反馈(feedback,回馈环路)。若将“对违法者之制裁伦理”视为神(神)、“个人之义务履行”视为人(人),那么回归式自由至上主义便不同于“把神(神,对违法者之制裁伦理)放在人(人,个人之义务履行)之上”的社会契约主义,而是实践“把神(神,对违法者之制裁伦理)与人(人,个人之义务履行)对等并置”的神人调化。

上帝教训道:“人若不能满足欲望,便会愤懑而患大病。如今先立乱法,而后降下真法,将一切之事解开、交由各自的自由意思,凡事须端正其心。邪曲乃一切罪之根本,真实乃万福之根源。如今使神明降临于人、对其心绳以墨线,将私情之鉴定付之于闪电之火。不能端正其心、行邪曲者,至气下降之时,心脏会爆裂、骨节会迸飞。运数虽好,过这一关却难。”(《典经》教法第三章第二十四节)

上文警告:凡事当先厚其“不可见的神(神)之领域”、后薄其“可见的人(人)之领域”,而像“使作为根本的神(神)之领域薄、使作为末(末)的人(人)之领域厚而先”的现代文明,将会失败。然而现代人将作为末端(末端)的人之欲望优先于神明,于不知不觉中助长危机。

接着,大巡的回归式社会契约主义展示出“西方的社会契约主义以神人调化思想而变化的回归式社会契约主义”是何种形态。

(略)你们到市场或集会上,只要心想“若信我之言,便有活路开启”,他们虽不知晓,他们的神明却会知晓,故德便归于你们。(《典经》教法第一章第二节)

上文展示了:大巡的回归式分配观,由“比社会契约主义更严格的神明”这一分配网络构成。回归式社会契约主义的分配观,是比社会契约主义更为彻底的分配观,并非“投入多少便产出多少”的简单系统,而是“投入之物被增幅或减少后产出”的复杂系统,因此,“一开始便使毫无怨恨”的“无冤仇(무척)”极为重要。

在佛教与社会契约主义分配观中,个人之自由被认为可能妨碍社会之正义。佛教强调儒教之仁与礼是“无谓的分别”,将“超越分别”表述为空(空)。于康德而言,正义是“个人存在之证明”,故非他人可介入之问题。佛教、康德主义、社会契约主义皆要求最小限度的国家介入,希望“不约束个人自由”的社会福利。[587]

在回归式分配观中,个人之恩惠与冤仇皆会返回。提供社会保障的个人也不会蒙受损失。大巡思想认为,我若想兴旺,我先赠与即可。因为宇宙循环,我所赠与的财富(财富)会以某种形态再度返回。据说,为增加回归式分配,无论想从他人处得到恩惠还是冤仇,只需将“先给予”这一个顺序改变即可。当知晓“为积累回归式分配之顺序”时,便可谓与神明相通。

社会契约主义式经济伦理再生之所以失败,是因为社会契约主义式经济伦理再生所追求的正义,与自由至上主义之自由、功利主义之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主义之共同体卓越性彼此冲突,从而对正义产生了怀疑。在回归式社会契约主义中,“相信对方虽不知、对方之神明却会知,从而使他人兴旺”的人之形象,展示出“将自由至上主义、功利主义、共同体主义全部囊括、从而恢复经济伦理”的人之形象。

以上将通过回归式社会契约主义分配观所实现的经济伦理问题之解决概括如下。

〈表4.2〉大巡思想的回归式分配观

具体内容《典经》相关之句
对社会契约主义分配观的认可基本自由/公正的机会均等/自尊之社会基础无论面对何人,都要一概敬重(教法第一章第十节)
社会契约主义分配观的问题点个人间沟通之缺失/不报恩惠也无责任/简单系统向京五说明“被冤仇之神所犯之钱被盗贼劫走”(行录第三章第十六节)
社会契约主义分配观问题点的解决方案神人调化/永劫回归/复杂系统使神明降临于人、对其心绳以墨线(教法第三章第二十四节)
社会契约主义与大巡分配观之比较大巡以“比社会契约主义更严格的分配网络”相连接/结构上是彻底的分配观/无冤仇是复杂系统的初始条件他们虽不知,他们的神明却会知(例示第一章第四十三节)

注释

  1. [585](原文为空。)
  2. [586]大巡思想中,神明作为精神性背景而呈现。人所具之神明性,即便被作为“其外在之实在”加以理解时,也始终与人同行,并发挥“使人能尽其功能”的辅助作用。(이경원, 『한국 신종교와 대순사상』, 문사철, 2011, 172~174쪽)
  3. [587]康德与佛教共同地将自由视为伦理学之根本要求。(김진, 『칸트와 불교』, 철학과 현실사, 2000, 56~59쪽)